遭冒名預約普檢 屈穎妍姚瑩瑩報警

2020-09-01 15:05
来源:香港商報網

  「普及社區檢測計劃」今日正式展開,卻出現多宗盜用他人身份證號碼預約事件,導致事主無法預約。知名專欄作家屈穎妍和無綫藝人姚瑩瑩亦「中招」,二人均表示會報警處理。

  屈穎妍在社交平台表示,她上網預約時,系統指她已登記,按入想改時間,系統告訴她已滿額,不能更改。

  屈穎妍說,早前網上有人大起底,把部分支持政府人士,包括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在網上公開,她懷疑個人資料被人利用,決定報警處理。

  姚瑩瑩則表示,有人盜用她個人資料上網登記,但替她登記的不法之徒把訊息廣傳给其他人,她由他人傳來訊息才得悉此事。她擔心個人私隱往後被人用作非法用途,所以決定向警方備案保障自己。

  姚瑩瑩直言,普檢是為人為己的公民責任,疫情由3月至今已人心惶惶,大家都想回復正常生活,普檢能幫助找出隱形傳播者。對於有某些人反對抹黑普檢,姚瑩瑩認為,普檢是衞生意識,能令市民生活回復正軌。對於個人資料被盜用,姚瑩瑩估計曾在網上發表撐警言論而被起底。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預約系統截至昨日,共有69宗個人資料懷疑被他人用作登記的個案,查證後有33宗懷疑涉及盜用他人個人資料。目前已轉交警方處理,當局會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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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出現未經當事人同意,被第三方利用個人資料登記預約,聶德權指,登記系統設計原則為簡單方便,系統雖無核對市民的身分證及姓名,因為推行計劃時間短促及處理需時,但政府有監察當中是否存在不正常現象,包括同一IP位址大量登記,而目前整體情況正常。

  他說,當局會跟進投訴,有需要時會轉交警方處理,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以及浪費社會資源。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指出,有關行為可能觸犯多項罪行,包括《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條的「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五年;《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4年;以及《刑事罪行條例》中的「使用虛假文書」罪,同樣可處監禁14年。

  他亦說,普檢的目的是找出疫情傳播鏈,是關乎公眾衞生的好計劃,故盜用資料登記的行為不僅涉嫌違法,亦觸碰道德底線,為人不齒。

[责任编辑: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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