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10縣市禁“瘦肉精”肉品 違者最高罰2億新台币

2020-08-31 14:41
来源:海峽導報

  民进党当局日前宣布开放美猪、牛进口在岛内引发争议。目前全台近10个县市制定“食品安全自治条例”,规定不准“瘦肉精”肉品进入市场,在民进党当局没有另订法令规范前,这些县市政府都表态会依“自治条例”加强查察、开罚。其中,台中市、嘉义市最高罚款都达2亿(新台币,下同),且可连续罚款。

  包括台北、台中、桃园、彰化、宜兰、竹县、嘉市、云林县等县市都在“食品安全自治条例”中规定猪肉中瘦肉精零检出,违者都开罚。甚至连民进党执政的台南市也表示,按“零检出”标准执行应该没太大问题。而南投县也有通过“食品安全自治条例”,因台当局卫福部门没有备查,尚未实施。

  台中市卫生局长曾梓展29日说,台中市的“食品安全条例”要求猪肉以及猪肉制品要求零检出,否则一律开罚,最高开罚2亿元罚款且可连续处罚。嘉市卫生局副局长廖育玮表示,将依食安条例稽查,猪肉不得检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违者可罚6万到2亿。

  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说,台北市“食品安全条例”本来就规定禁止贩卖含瘦肉精肉品,除非民进党当局宣告无效,如果县市没有抵触当局法规,还是以县市法规为主。

  宜兰县在前县长林聪贤时代就订有“宜兰县饮食健康权自治条例”,明订县内贩卖肉类及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宜兰县卫生局长徐乃维说,会依现行法规来做,最重要的考虑还是民众的健康与安全。

[责任编辑:黃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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