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姚志東報道:近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4部門印發《關於印發<深圳市關於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的指導意見>通知》(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在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實施。
《指導意見》是貫徹落實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和深圳市政府重點工作部署。今年2月份,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等11個國家部委聯合出台《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明確提出要開展應用示範試點,以構建協同開放的智能汽車技術創新體系。深圳市委、市政府印發的《深圳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行動方案(2019-2025年)》,要求加快建設智能網聯交通測試平台等一批應用示範標杆項目和若干示範街區。《指導意見》的印發,將有力推動特定區域智能汽車測試運行及示範應用,加快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搶佔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先機。
《指導意見》明確了載人、城市環衛作業和載貨及其它特種作業三種應用示範場景。載人應用示範是指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在指定的開放道路開展非營利性的載人測試示範活動;城市環衛作業是指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在指定的開放道路開展非營利性的城市道路無人清掃和無人灑水作業測試示範活動;載貨及其它特種作業是指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在指定的開放道路開展非營利性的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除外)和其它特種作業測試示範活動。
據了解,申請開展載人應用示範、城市環衛作業應用示範、載貨及其它特種作業應用示範的主體、車輛、駕駛人及安全員應首先滿足《深圳市關於貫徹落實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的實施意見》(深交規〔2018〕4號)的基礎上,完成道路實測里程、保險購置、應急預案等內容,提交相應示範方案等材料,向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聯席工作小組提出申請,經評審通過後按規定開展應用示範工作。
據悉,深圳市順應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發展態勢,採用定點定線的形式在細分領域先行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在推動技術持續驗證和積累優化的基礎上,由點及面逐步開放更多更複雜道路環境,開展多場景多模式示範應用,逐步實現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技術落地及商業化運營。
據介紹,此舉將有力推動前海、福田、坪山等一批應用示範項目的建設落地。目前前海、福田、坪山等各區都在積極推動「5G+車路協同」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建設,意見的印發為各區應用示範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撐,與此同時《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第二批開放道路目錄》也即將公佈,政策支撐與道路開放為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隨着深圳出台《深圳市關於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的指導意見》和各區的應用示範建設,可以預見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範將在深圳迎來爆發期,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鏈上的算法與平台服務、晶片、傳感器和高精度地圖等技術也將更廣泛的參與到深圳的交通出行服務,在不久的將來深圳的市民就能更廣泛的體驗到新技術、新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