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张丽娟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研究了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有关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一轮深化试点的总体方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30日表示,商务部正在按程序推进新一轮试点的相关工作,将于近期及时发布新一轮试点名单。
高峰认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带动了全国服务贸易向高质量发展。2019年,试点地区服务进出口占全国比重超过75%,发展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试点带动下,全国服务进出口总额从2015年的6542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7850亿美元,年均增长4.7%。其中,服务出口年均增长6.7%,高于全球服务出口平均增速和我国货物出口增速。服务贸易逆差明显下降,2019年服务出口高出进口增速9个百分点,逆差比2018年减少358亿美元,下降14.1%。
201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海南等15个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2018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深化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雄安新区等17个地区。自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围绕改革管理体制、健全促进机制、创新发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成效,培育了一些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高峰介绍,商务部先后分三批印发了74条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其中不乏业态模式创新的例子。比如第一批经验中的“依托大数据促进服务贸易数字化发展”“推动‘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建设‘一带一路’语言服务平台,推动语言服务贸易发展”,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中的“零工创客共享服务”“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实验室共享模式”“‘网展贸’服务新模式”,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中的“推进邮轮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创新在线数字展览模式”“加快智能城市建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