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姚一鶴報道: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於2014至2016年間,曾干犯多項內部監控缺失及違規事項,有關事務涉及第三者資金轉帳、配售活動、虛售交易的偵測工作及匯報責任等。公司昨日被香港證監會譴責,並罰款2520萬元。
證監會稱,調查發現國泰君安香港在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間為客戶處理15584筆共約375億元第三者存款或提款時,沒有採取合理措施,確保設有合適的保障,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此外,公司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間處理5406筆第三者存款時,沒有經常將存款人的身份、帳戶持有人與存款人之間的關係和作出該等第三者存款的理由記錄在案,違反公司書面政策及程序。公司亦未有識別出2015年12月的兩筆合計3820萬元用作股份認購的存款,是來自一名第三者,至2016年9月才制定用作識別第三者存款的書面程序。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間,公司擔任一家本港上市公司全球發售配售代理,未採取合理步驟確定客戶的認購申請,與國泰君安香港對有關客戶的背景和資金來源的認識是否相符。
證監會進一步發現,因公司缺乏足夠的書面交易監察程序或指引,以及交易模式監控系統出現技術故障,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未能及時偵測590宗潛在虛售交易。公司在2016年7月察覺到210宗虛售交易,但7個月後才向證監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