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雙重標準虛偽可笑

2020-06-15
来源:香港商报

   作者:學研社成員 文武

  中央由國家層面制訂「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引起美國和英國的強烈反對,其中,英國外交部日前向國會提交一份「香港半年報告」,以不實的內容描述去年發生在香港的動亂事件,英國外相更表明,解決香港社會動蕩的方案應來自香港,而非中國,要求北京重新考慮「港區國安法」。英國從來都以雙重標準看待中國及香港發生的事,對於「港區國安法」的問題,只要問問英國自己是如何處置2011年的騷亂事件,就可以看出英國的「雙重標準」是多麼可笑,更加將他們的虛偽展露無遺。

  雙重標準看待社會騷亂

  英國的「香港半年報告」涵蓋去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香港事件,眾所周知,這段時間正是香港去年發生修例風波引發的社會動亂時期。英國外相藍韜文更在這份報告中指出,英國繼續完全投入於支持香港高度自治及享有《中英聯合聲明》與「一國兩制」框架下的權利與自由。根據《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社會動蕩及其根本原因的解決方案應該來自香港,而不是由中國來施加。

  可是,英國曾於2011年發生過一次重大的社會騷亂事件,當年的8月4日,英國倫敦北部地區一名29歲的黑人男子被倫敦警察槍殺,觸發民眾上街抗議。8月6日晚上,倫敦開始一系列的社會騷亂事件,至8月9日,騷亂擴散到伯明翰、利物浦、利茲等英格蘭地區的大城市,直至8月10日才平息。當年英國又是怎樣處置這次被認為是自1940年代二次大戰中的倫敦大轟炸後,倫敦發生的波及人數最多且最為緊張的騷亂事件的呢?對於英國自己發生的社會騷亂事件,英國又是否要求只由相關的城市自行處理,不許英國中央政府出手呢?

  首先英國動用了大量的鎮暴警察以強力對付示威的民眾,短短4天時間內,抓捕了超過1900名疑犯。當時的英國首相卡梅倫甚至抱怨英國的警察太過膽小,要求僱用美國「超級警察」來對付街頭暴力罪犯。英國首相於當年的8月8日晚上,提前結束假期,返回倫敦,並於翌日主持召開了針對暴亂的高級安全會議,直接以國家安全的高度,直接介入事件的處理。英國當年用強力的手腕鎮暴,但對於香港去年下半年發生的街頭暴力事件,卻採取截然不同的態度,多次干預香港特區政府和警方依法維護社會秩序,打擊違法暴力的措施。英國自己處理內部的社會騷亂事件,也會由中央政府直接處理,並且手段措施極為嚴厲,為何香港的社會動蕩事件,卻要求由香港自行處置呢?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什麼?

  藍韜文的這份報告最根本的錯誤是完全曲解了《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中英聯合聲明》已清楚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英國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自1997年7月1日起,英國在香港事務上已經沒有任何角色和權力,不應該繼續干預香港事務。

  對港人口惠而實不至

  《中英聯合聲明》中列出的中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已經落實。中國在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時,根據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1990年4月4日通過的香港基本法,也於1997年7月1日正式實施,香港落實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這次全國人大決定制訂「港區國安法」,完全符合中國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制訂「港區國安法」也沒有對基本法作出任何的修改,並不會令基本法規定的香港特區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以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發生任何改變,基本法規定的香港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基本權益和自由也都受保障。至於英國報告中所提及的中央立法與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產生衝突的問題,也根本不存在,中央立法與廿三條的本地立法並行不悖,英國的所謂擔憂完全莫名其妙,而究其根源,仍然是雙重標準,以偏見對待中國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

  至於藍韜文提出的,若實施「港區國安法」,英國將修改對在香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人士的安排,容許他們到英國12個月以申請就業和求學,並可以延長,為他們申請成為公民提供途徑。這也是口惠而實不至的手法,欺騙香港市民。

  英國以雙重標準對待香港,曲解《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又用出口術欺騙香港市民,足見其虛偽和可笑。

[责任编辑:郭玉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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