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法院判孟晚舟引渡案「双重犯罪」成立 中加关系逾紧

2020-05-28
来源:香港商报网综合

孟晚舟27日当天从家里出发去往法庭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又译卑诗省)高等法院法官当地时间5月27日在温哥华裁定,孟晚舟引渡案满足「双重犯罪」标准。这一裁决意味着引渡流程将持续进行,而孟晚舟有上诉权利。

  孟晚舟当天出庭听取法庭裁决。主审法官海瑟·福尔摩斯(Heather Holmes)用一份近8000字、23页的裁决书,对孟晚舟一方提出的该引渡案不满足「双重犯罪」标准的主张予以驳回。

  法官裁定此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意味着引渡聆讯将继续推进。而身为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的孟晚舟仍将以获保释的状态被扣留在温哥华。此次裁决作出之日,距孟晚舟遭加方拘押已过了543天。

  熟悉引渡条款的加拿大刑事律师波廷(Gary Botting)此前曾对BBC表示,类似的引渡案可延宕数年。

  华为公司当天发表声明,对法院此次判决表示失望,并通过声明说,我们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们也将继续支持孟女士寻求公正判决和自由。

  华为公司表示,希望加拿大的司法体系最终能还孟晚舟清白。孟的律师团队将不懈努力,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孟晚舟的律师在回应外媒问询时,未对裁决置评,只表示他们希望表达的观点已在庭审时全数发表。她的首席辩护律师理查德·贝克(Richard Peck)在庭审时表示,加拿大等同於被要求「实施美国的制裁」。

  而孟晚舟在美国的代表律师温加滕(Reid Weingarten)则表示,孟不应该称为中美关係中的「棋子或人质」。

  「今天加国的判决只是一个十分漫长流程的开头炮……我们很有信心最终正义会降临。」

  按照计划,控辩双方後续还将辩论孟晚舟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被加方拘捕时,加方执法行动是否存在程序滥用并导致孟的合法权利受损,以及美方提出的引渡证据及罪名是否充分、适当等问题。

  自孟晚舟2018年12月在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被捕以来,案件引发中美加关係震荡。

  加拿大此前应美国要求将她扣押,美国指控她与华为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涉嫌银行诈欺,要求将孟引渡到美国。孟晚舟与华为均否认指控。中国政府则强烈抗议美加的这一行动,指这是美国施加的政治迫害。

  根据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协议,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两国都认定为犯罪行为,才符合引渡条件,即「双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

  孟晚舟的辩护团队主张,加拿大没有对伊朗实施制裁,美国控告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并不构成犯罪,因而不符合引渡的双重犯罪原则。

  美国则指控,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诈,这在美国和加拿大都是违法行为。

  加拿大法庭对孟晚舟的不利判决,或令中加关係愈加紧张。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26日警告,如果裁决结果对孟晚舟不利,中加关係可能进一步下滑。「加方应当切实纠正错误,立即释放孟晚舟女士,并确保她平安回到中国,以免中加关系持续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雨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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