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寶」部分客戶與中行和解​

2020-05-14
来源:香港商报网

  

  中國銀行目前已對超過 50%的 「原油寶」 投資者完成賠付工作。    資料圖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伍敬斌報道:昨日,有消息稱,中國銀行目前已對超過50%的「原油寶」投資者完成賠付工作。受「原油寶」事件影響,一些銀行已經開始着手調整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等級表述。專家表示,「原油寶」事件對於遭受損失的投資者來說固然是一次打擊,但對於中國的金融業來說是一件非常具有教育意義的事,希望監管層能夠加強金融行為監管,督促各大金融機構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和投資者分級。

  有銀行調整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等級

  據悉,多位「原油寶」投資者已與中國銀行簽署和解協議,收回的金額均為本金的20%。但有業內人士預計,仍會有一些投資者可能損失較多,不願意按本金20%的賠償和解。目前,已有法院受理了投資者對中國銀行提起的訴訟。

  「原油寶」事件仍未結束,一些銀行已經開始着手調整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等級表述。5月12日,交通銀行宣布擬統一調整個人產品風險等級名稱和等級表述以及個人風險承受能力等級表述。其中新增一條「最壞的情況下可能導致失去全部投資本金並對投資所導致的任何虧損承擔責任」。

  國是金融改革研究院院長劉勝軍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原油寶」的爆雷其實是一個極端事件,也可以說是一個意外。因為原油價格跌到如此之低的水平是前所未有的。本來,從契約精神的角度講,既然客戶要做期貨,就要了解期貨的規則,期貨有保證金的要求、有平倉的要求,甚至還有虧本倒貼的可能,這些都是期貨固有的風險。但如果投資者確實能夠證實「原油寶」在銷售時沒有進行足夠的風險提示的話,那麼中國銀行對投資者進行賠償那是應該的。交通銀行調整一些關於風險的表述,其實就是看到了「原油寶」的教訓。

  中國應加強金融行為監管

  在「原油寶」事件出現後,市場也對此類業務未來命運展開討論。在蘇寧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何南野認為,監管應該督促各大金融機構進行充分的風險揭示和投資者分級,讓投資者匹配到符合其風險偏好的產品,讓投資者能夠充分符合了解其購買的產品及風險。督促銀行加強對創新業務和產品的管理機制和管理能力,提升對風險的管理和控制能力。

  劉勝軍表示,實際上「原油寶」事件對於投資者和金融機構來講都是一個非常具有教育意義的事情。中國很多投資者對於期貨還是缺乏概念,什麼是期貨、它的原理是什麼、它的極端情況是什麼,投資者對這些都不是很了解,並且有時確實存在金融機構對於風險提示不到位的問題。所以,中國很應該加強金融行為監管,這樣才能有助於未來中國金融的健康發展。

  此外,對於投資者的分級,劉勝軍認為這是一個基本的金融產品銷售的規則,特別是對於高風險產品。期貨顯然是一個高風險產品,它對投資者的專業能力、投資史、風險承受能力都是有要求的。但是在實踐當中,很多金融機構對投資者的甄別往往不到位,詢問客戶適當性、告知客戶風險時,往往雙方都比較敷衍,金融機構並沒有真正的確認客戶是否有能力進行該項投資。最後對客戶適當性的篩查淪為一種流程性的形式主義。中國這些年一直在提投資者教育,其實最好的教育就是出問題。所以,中國不應該浪費每一次的教訓,比如此次「原油寶」事件。對於監管層來說,越早暴露漏洞,就能越早填補。

[责任编辑:黄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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