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时评】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中央有權發聲

2020-04-15
来源:香港商报

  立法會新年度會期開始接近半年,惟內委會至今召開14次會議仍未能選出主席,背後原因人所共知,乃是主持會議的原內委會副主席郭榮鏗,連同其他反對派議員故意拖延會議,結果令立法會大量工作處於停擺狀態。港澳辦和中聯辦日前忍無可忍發聲譴責,抨擊這些罔顧議員根本職責或涉公職失當行為,是與「暴力攬炒」和「經濟攬炒」同樣惡劣的「政治攬炒」。然而,反對派卻反過來詭辭倒打一耙,指兩辦聲明是干預了立法會、違反了基本法云云。昨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事件,直言這並不存在任何干預,而反對派阻撓議會運作所產生的嚴重後果,乃是鐵證如山、不容抵賴。

  中央對港方針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和穩定。基本法序言明確規定,其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故此,中央絕對有憲制責任,確保「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正確貫徹實施,意思是有權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譴責惡意拉布而發聲。

  港澳辦和中聯辦是中央主管港澳工作的機構,代表中央負責中央對港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和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有權力也有責任對任何違反中央對港方針政策、損害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行為表明嚴正態度。

  而且,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郭榮鏗議員的職責只限於主持內委會正副主席的選舉,但他惡意濫用權力,陷內委會於癱瘓,損害香港根本利益和廣大市民的福祉,不僅中央港澳事務部門要予以強烈譴責,每一個關心香港、擁抱「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義人士,都應當予以強烈譴責。

  基本法第22條確實表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正如林鄭所言,發聲並不等於干預,不同意是對特區政府施壓,何況中央擔心、關心香港事務是理所當然。相反,反對派多次跑到其他國家,要求相關政府改變對港政策,例如收回特惠關稅區安排,甚至要求相關政府對港立法,包括制訂所謂人權法從而制裁香港、禁止一些物品入口香港等等;毫無疑問,凡此種種才是真真正正、實實在在的赤裸裸干預。由此可見,反對派的雙種標準,對中央的友善發聲就為反而反,自己則主動煽動外國對港惡意干預。

  事實上,中央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本就義不容辭、天經地義;如果對有損香港的情況聽之任之,難道才是正確做法嗎?立法會陷於停擺,至今已有至少26條法案直接受到影響,包括侍產假、消防安全、減稅等,此外還有其他議案不得不擱置。而在疫情下,許多僱主僱員都急須防疫抗疫基金救命,要求政府撐企業、保就業本為當前社會一大呼聲。林鄭昨便誠懇呼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星期五通過撥款。還望反對派不要繼續濫用權力、為反而反,不要阻撓立法會運作,不要阻撓有關撥款進程,不要為了一己政治籌碼而犧牲各界利益及香港長遠繁榮穩定!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责任编辑:程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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