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今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30周年紀念日。基本法的通過和頒布是一個具歷史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標誌着「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實施有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文件,是訂明「一國兩制」的法律。第一條就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並指這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一國」是根,根深才能葉茂;「一國」是本,本固才能枝榮。回首香港回歸祖國二十餘年的實踐,之所以能走過風雨,繼續維持繁榮穩定,正是源於「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保障。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就必須全面準確執行《基本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在報章撰文,表示《基本法》的實踐充分證明「一國兩制」是對香港最佳的制度安排,她並鼓勵市民多了解《基本法》,讓香港與國家同發展、共繁榮。
「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在於把《基本法》成功落實。《基本法》的關鍵和根本正是必須堅守「一國」原則、尊重「兩制」差異,正確處理好特別行政區和中央的關係。要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機統一起來,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原則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要旗幟鮮明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把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香港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基本法》頒布至今已歷三十年頭,惟當中尚有條文尚未完成本地立法,有些條文亦未達至規定目標,也是近年社會出現矛盾以至動亂的一大主因。然而,只要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堅信篤行,始終堅定制度自信,始終準確把握正確方向,始終強化使命擔當,始終築牢社會政治基礎,才是確保香港始終沿《基本法》正確軌道前進的根本保障。任何偏離《基本法》,都不利於香港的穩定繁榮。正如林鄭所言,香港回歸以來,在背靠祖國、面向國際的有利位置上,以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自由開放的經濟模式和與內地緊密連繫的優勢,發展成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並以良好法治、司法獨立和資訊自由吸引了逾九千家海內外企業落戶香港,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有長足發展。《基本法》既保證了香港的發展,亦保障了香港市民的生活方式,可以說,《基本法》是港人幸福的保護神。
在《基本法》的正確軌道上,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才能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得穩、走得遠。在「一國」的基礎上,「兩制」的關係也完全可以做到和諧相處、相互促進。展望未來,我們仍須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加強香港社會的《憲法》和《基本法》宣傳教育,切實維護好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好香港的發展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