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手的额温枪背后:厂家加码生产仍不足,稀缺资源成“倒货”

2020-03-06
来源:钛媒体

  【香港商报网讯】疫情期间,医疗资源持续紧缺,以口罩、消毒液为代表的防疫物资,无论在线下店还是网店,都处于预定无现货的状态。

  同样,随着各地复工复产的推进,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都需要检测员工及住户体温,这使得当前便捷测量体温的红外温度计“额温枪”出现一枪难求的现象。

  在迫切的返工及小区管理需求下,企事业单位及各个社区均在寻购额温枪。有报道显示,近日额温枪市价已经被炒到四五百元,价格被抬高将近5倍。更出现倒卖额温枪的欺诈事件。

  那么,额温枪为何会出现供货不足,额温枪为什么会成为炒货和倒货,对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政策上又给了哪些严惩措施?

  新老厂商齐发力,需求缺口仍难填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场所防疫工作,员工每次进入单位或厂区时,应在入口处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继人员供应不足、基础设施未完全恢复等因素后,额温枪的不足成为企业复工复产路上又一阻碍。“没有额温枪,企业达不到防疫要求就无法复工,”一位企业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统计,2019年之前,国内手持红外体温计的年产量一直在20万把至30万把之间。而据工信部2月初披露的数据,手持式红外测温仪的市场缺口约为55万把。

  在日常状态下,额温枪往往是医疗机构使用,而现在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的推进,对额温枪的需求只增不减,疫情期间的需求量已达此前年产量的三倍。

  在此状况下,额温枪生产的老将纷纷扩大生产,也有新厂商趁势加入以满足激增的需求。

  像九安医疗、鱼跃医疗及乐普医疗均是额温枪生产商中的主力军。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目前九安(iHealth)额温枪日产已突破1万台,对比去年同期,产能足足提升了3倍左右。九安医疗已经推迟京东、天猫旗舰店及线下商业渠道合计14万台已收款货物的发出时间,暂停一切商业渠道,尽全力优先保障公共卫生防疫需求。

  除此以外,九安医疗也正在积极扩大产能,计划第一步达到日产1.5万台,第二步是达到日产3~4万台。

  上市公司鱼跃医疗也对外透露,2月份内公司额温枪10天的产量就超过公司过去3年的产量。

  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共有357家企业从事额温枪的相关业务。广东省以270家的绝对优势遥遥领先,占全国相关企业总数的75.6%。为抗击疫情,2020年以来,我国共新增63家经营额温枪业务的相关企业,且全部于2月之后新增成立,占比近18%,依旧主要集中在广东省。

  虽然额温枪厂商已经全力投入生产,但所需的传感器、芯片等元器件不足,甚至连这些元器件的原材料供应不足,也极大地拖累了额温枪生产的进度。

  另外,一些进口元器件无法及时运输到位也是影响公司产能的要素。不过随着原材料供应商、及所需元器件供应商逐渐复工复产,上游供应商缺货问题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

  真假不明,稀缺额温枪成“倒货”

  当前,包括口罩、额温枪在内的防疫物资产能已经由政府统一调配,紧急生产用于公共场所防疫的额温枪订单。而迫切需要额温枪的企业单位,往往会着了炒货者和倒爷们的道。

  当前,贴吧、微信群中都的炒货者和倒爷十分猖獗,他们的货源从何而来?

  由于货源紧张,委托方往往同时为多家采购商开具相关公文委托其采购。而最终委托方只会按照计划数量购入,当一家采购商超额完成采购任务,或者多家采购商同时完成任务,超过委托方计划外的货源,很有可能会被“炒货者”盯上。

  他们或者是手里有多余货源的采购商,或者是希望借此牟利的炒货者。甚至有些炒货者会伪造公文委托书,向生产厂商骗取真的防护资源。而厂商往往缺乏公文核实能力,就会让一批本应在正常渠道流通的防护物资囤在炒货者手里,再被高价卖出。

  炒货者只是对真的防疫物资哄抬物价。更有甚者,倒爷会以空手套白狼的手段对付消费者,并通过其产业链将骗局一层一层的进行下去,通过不断转手层层盘剥,这时候额温枪就成了“倒货”。

  据中新经纬报道,在具体操作上,倒爷们往往仅需伪造出一系列资质文件,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营备案凭证”、“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等等。为了让消费者相信倒爷就在货源现场,他们还会为消费者提供视频暗语,他们自己则备好一批不同角度的额温枪仓库视频,用来欺骗不同的消费者。

  另外,除了贩卖资料的渠道,倒爷们往往也有专门的推广渠道。一名推广人员就曾指出,手头有上百个口罩、额温枪的防疫物资采购群。3元可单拉一个群,打包的话是50个50元。

  消费者们都希望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而在倒爷们的生意经里,他们赚取的是层层的差价,消费者拿到只有虚无缥缈的凭证。

  政策严惩制假售假与哄抬物价

  对防护物资哄抬物价、乃至制假售价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警惕与重视。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已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文件明确上述行为的量刑措施。

  意见第三条指出,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意见第四条指出,依法严惩哄抬物价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业内人士提醒,有关部门应关注针对热感芯片等额温枪所需关键元器件的囤积居奇行为,必要时应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小组严厉打击。

  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陈丽天指出,针对上述伪造政府公文套买防疫物资实施加价倒卖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在追究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同时,还应追究其非法经营罪。

  浙江大学刑法学副教授高艳东则建议,疫情防控时期,有关部门可探索建立政府公文验真系统,为相关紧缺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提供权威核查渠道。

[责任编辑:朱剑明]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