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國辭職凸顯「韓式」民主局限性

2019-10-26
来源:香港商報

  文/香港商報評論員 魏煒婷

  「今天我辭去法務部長官一職,不應讓涉及我家人的問題給總統和政府增加負擔。」本月14日,就任僅35天的韓國法務部長曹國宣布辭職。表面上,曹國辭職似乎是民意和輿論監督力量贏得了勝利,但若深究背後,真正得益的卻是藉由打壓曹國向總統文在寅叫板的韓國檢察機關,文在寅力推的檢察機關改革也因此嚴重受挫。曹國事件再次印證了韓式民主的矛盾和局限性。

韓國法務部長曹國。资料图

  檢察機關成功利用民憤

  曾擔任青瓦台民政首席秘書的曹國,上月9日被文在寅任命為法務部長。但由於女兒被曝涉嫌論文造假並不當領取獎學金,以及妻子參與運作私募基金等醜聞,曹國從成為法務部長熱門人選開始就備受爭議。儘管在國會聽證會等多個場合做出澄清,卻始終未能平息輿論質疑。而一直致力於推進檢察機關改革的文在寅,則力排眾議堅持對曹國的任命。該做法進一步刺激輿論不滿,並觸發兩場在首爾的大規模反對曹國集會,最終導致曹國辭職。

  文在寅之所以堅持任命曹國,一方面是基於他上台以後一以貫之的「用人不疑」的風格,另一方面則是為了完成他擔任盧武鉉政府民政首席秘書時期,未能實現的檢察機關改革理想。文在寅與盧武鉉、曹國三人都是釜山地區出身的法律專業人士,曹國也曾高調表達「韓國需要一個拒絕聯手檢察官的領導人,法務部長應徹底改革檢察機關」等堅定言論。在文在寅看來,曹國是能幫助他實現改革理想的最有力人選。惟不「湊巧」的是,前有朴槿惠「閨蜜門」之鑒,民眾對牽涉醜聞的官員任命顯得極為敏感。即便截至目前的相關調查均無證據證明曹國與其家人醜聞有直接關聯,也並不能換得民眾的絕對信任。在廣大民眾眼中,只有拒絕任命曹國才是防止再次出現「閨蜜門」的最有效手段。

  如同民意推動下的朴槿惠下台,曹國的辭職再次宣告了民主的一次偉大勝利。只是,原本更應藉由民主力量推動實施的檢察機關改革,卻因曹國事件而被淡化,檢察機關也得以暫時曲線自救。韓國眾多民間觀察家認為,曹國事件發酵速度如此之快,檢察機關在背後的推波助瀾功不可沒。

  幕後操作迫曹國辭職

  相較其他國家,韓國檢察機關擁有的權力都要多得多,同時擁有搜查令請求權、搜查權和起訴權。即,檢察機關可自行決定搜查對象、逮捕對象、起訴對象以及裁決後的量刑等。在韓國有這樣一種說法:這個國家有兩種國家權力,一個是國民直接選出的總統的權力,另一個是非國民選出的檢察總長的權力。甚至有專家直言,韓國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檢察官共和國。韓國法律規定,韓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察官獨任制原則,即檢察官一個人構成一個獨立的行政官廳,檢查官對自己負責的案子獨立偵察、獨立判斷並作出決定,當然也要自擔責任。法務部長和總檢察長在行政上對檢察官有管轄權,但在具體案件上沒有管轄權。

  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長期的權力獨大導致韓國檢察機關腐敗叢生,與政客利益交換更成為家常便飯,檢察機關因此被稱為民主進步的「攔路虎」。雖然歷任總統都曾試圖改革,但都因檢察機關的權力遮天和強烈反抗而未獲成功。此次文在寅出手,自然再度引發檢察機關強烈擔憂。曹國被任命為法務部長官後,檢察機關相關人員便按捺不住,在尚未有任何法律根據的情況下對曹國進行了調查,並將相關證據交給了反對黨人士,同時還攜手反對黨不斷向媒體「爆料」,繼而操控和引導輿論迫使曹國辭職,最終達到挫敗文在寅改革的目的。

  文在寅改革前路維艱

  檢察機關獨大非一日之寒,文在寅的改革之路注定面臨艱巨博弈。慶幸的是,文在寅在曹國辭職後已誓言,改革檢察機關、促進社會公正是政府最重要的施政目標,將繼續推動改革「至最後一刻」。不過,文在寅不忘提醒,媒體和輿論需對此事件進行更多自省及改革,打造值得民眾信賴的新聞輿論。若未來情況真能如文在寅所願有所改善,「韓式」民主的局限性將有望得到彌補和改進。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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