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政策再出新规 能踢国家队才能入籍?

2019-07-1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赫国安球员李可入选国足的事实证明优质的入籍球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中国队的竞争力。

  但中国足球该不该大规模引进入籍球员?这个话题随着近期非华裔入籍球员德尔加多加盟鲁能、入籍球员候选埃尔克森通过转会夏窗“回归”恒大等现实而成为足坛内热议的焦点。“维护中国足球利益、拒绝入籍球员‘泛滥’破坏联赛竞争公平与青训”的呼声近期在舆论圈此起彼伏。

  李可入籍已成优质案例

  中国足协实际也加紧对入籍球员管理工作的推行与完善。据了解,在3月28日出台《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后,协会还将进一步出台“关于协助办理优秀外籍球员入籍申请工作的暂行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事实上,中国足协相关领导早在去年12月的中超、中甲联赛总结会上就明确提出“引进归化球员”。但这项工作的推行需在国家法律、国际足联规则框架范围内落实。更重要的是,无论中国足协还是有关方面在立意、筹划、具体落实过程中都本着几条重要原则。也就是引进入籍球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主旨在于为造福中国足球。国足招入中赫国安华裔入籍球员李可的成功案例正符合上述原则。

  新规把为中国足球谋福祉放第一

  随着德尔加多作为非华裔球员入籍登陆中国职业赛场、恒大被诸如“囤积入籍球员打造全华班”之类的传闻所包围,外界包括球迷也对大量引进入籍球员,特别是非华裔入籍球员可能对职业足球公平竞赛及青训造成的危害产生了担忧,甚至有人公开对此提出反对。中国足协一方面密切关注舆论呼声,另一方面也快马加鞭加紧落实对入籍球员管理工作的完善。由于当下中国足球引入入籍球员的主体为俱乐部,因此中国足协从配合、监督角度出发,也积极致力于相关规则的细化与补充,从而规范俱乐部入籍球员引进工作。“关于协助办理优秀外籍球员入籍申请工作的暂行实施意见”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被初步拟定的。

  据了解,经过各有关方面慎重考虑,这份“实施意见”对作为中国足球主要的人才储备库中超、中甲俱乐部在引进入籍球员,特别是引进非华裔血统球员方面提出了严格而细致的要求。具体来说,就是申请入籍的非华裔血统球员必须满足三大条件。首先申请人已经在中超或中甲连续效力4个赛季,要么已经连续在中国大陆居住5年(每年居住时间超182天);第二,提交入籍申请当年必须年满18岁,小于26岁;第三,此前未代表现在所属国际足联会员协会各级代表队参加过任何国际正式比赛。从细则来看,中国足协的立意非常明确。首先是无论引进具有华裔血统还是不具有华裔血统的入籍球员,各级俱乐部都应把为中国足球谋福祉作为一个重要工作原则。

  还要避免对联赛竞争和青训的伤害

  同样值得关注的还有“条件3”。从此细则内容来看,中国足协协助俱乐部引进非华裔入籍球员既要符合国家足球利益,同时还要避免批量引进入籍球员可能对职业联赛竞争秩序和青训的伤害。比如,像德尔加多这样的球员,虽然年轻、能力出众,但由于已代表葡萄牙足协参加过世青赛,已无法代表中国足协各级代表队参赛,因此引进这样的球员毫无疑问只是满足俱乐部之需。从俱乐部追求个体竞争利益来说,此举无可厚非,但如果类似球员大规模引入到国内职业联赛同一俱乐部,那么对其他没有引进或引进规模非常有限的俱乐部来说就可能造成竞争不公平。

  对于引援投入成本的科学调控实际也体现在“实施意见”当中。据了解,受到中国足协及有关方面支持合理引进入籍球员以及职业联赛现行外援使用限制规则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俱乐部特别是不差钱的大俱乐部把引援目标投向具有可操作性的优质入籍球员候选上。但从上港放弃续约埃尔克森以及鲁能引进德尔加多来看,俱乐部在引进入籍球员过程中除了付出心力应对规则壁垒外,还需要付出巨大经济投入。有业内人士直言,如果俱乐部引进水平能力一般的入籍球员,那么对国家队和俱乐部的帮助不大。但若引进能力出众的入籍球员,那么就会付出巨大经济代价,其代价甚至高于引进优质外援。果真如此,那么引进入籍球员亦可能给俱乐部带来沉重负担,“扼制职业足球非理性消费”势必成为一纸空谈。无论如何,中国足协在出台《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后仅3个多月就拟定这份“实施意见”,很大程度上也是避免“饮鸩止渴”的局面出现。引进入籍球员应该拒绝一切不规范、不合理行为,从而避免中国足球各个层面受到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足协将在“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执行相关规则。因此埃尔克森、阿洛伊西奥等入籍球员候选虽然“超龄”,但只要其入籍申请提交于新规落地前,那么依然可以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落实相关手续。

  文/本报记者 肖赧 统筹/杜锐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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