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备受各界关注的抗癌药医保谈判,今日结果终于出炉。
10月10日上午,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17个谈判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
国家医保局方面要求: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将谈判药品按支付标准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挂网。医保经办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底前开始执行。
从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名单来看,经过谈判后的抗癌药价格比此前零售价均大幅下降,但国家医保局方面暂未公开降价幅度。目前单从价格而言,以奥西替尼(商品名:泰瑞沙)这种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为例,目前该药售价昂贵,新华社此前报道指出,规格为80mg×30片/盒的泰瑞沙在上海的价格为51000元。这次医保支付标准规定,该产品此规格每片医保支付标准为510元,30片价格约15300元。
但记者也发现,新一轮抗癌药医保谈判中共计有18个药物入围,本次降价谈判成功并纳入医保目录的药物为17种,治疗骨髓纤维化的磷酸芦可替尼落选。
对于这些抗癌药降价后,企业和医院方面将有何反应?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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