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霍林河煤矿南矿区作业面形成深达百米的大坑 图片来自法制网
据《法制日报》报道,40年左右时间,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草原86平方公里的草原没了,这相当于一座中等城市的建成区面积,而这只是国家电投霍林河煤矿一家企业的“战绩”。据悉,2013年至今,该煤矿企业仅拿出419万元用于草原恢复……
说到科尔沁草原,人们最先联想到的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景,然而,这个美丽草原上还有个巨大的“伤口”——深度超百米,面积逾50平方公里的南北两个大坑,这一现状令中央环保督察组感到震惊。还让公众震惊的是,相关煤矿企业只管挖煤赚钱,却没有严格履行自己的环保责任。
相关企业在美丽草原上露天挖煤,人们在今天显然难以理解和接受,但由于霍林河煤矿区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出现,考虑到历史原因,即使不“理解”也得“理解”。今天我们难以接受的事实是,相关煤矿企业近些年来在履行环保责任方面的资金投入少,不负责任。
我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但以国家电投霍林河煤矿企业为例,投入草原修复资金少得可怜,北矿区上端三个平台修复治理近10年,至今几乎完全裸露。
相关企业只获取经济利益却不落实环保责任,更像一种掠夺式开采。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国家电投霍林河煤矿公司作为主体责任单位,长期不按要求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违规占用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严重。
既然认定违法,就应依法处置,有关方面不妨把这一案例树立为反面典型然后挂牌督办,以依法处置倒逼相关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彻底修复挖煤所带来的环境创伤。之所以如此建议,既是因为过去实践证明相关企业履行环保责任不积极,也是因为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很不给力。
报道显示,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向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指出,“开一处矿山、毁一片草原、损一方生态”现象十分突出。然而,当地两级国土部门不仅不落实监管责任,而且还提供虚假材料欺骗督察组。对这种不作为、欺上瞒下的监管者,唯有严厉问责才有震慑效果。
只有把这一案例树为反面典型、挂牌督办、严厉追责,才有望修复这个巨大的创伤。其中,不妨拿国家电投霍林河煤矿企业重点“开刀”,因为作为大型企业不该是这样,只有通过考核问责倒逼企业履责,才能起到示范作用,其他11家煤矿企业才有望重视环保责任。
环保整改的同时能否彻底关闭霍林河矿区,值得思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证明,落实这一原则很有现实意义。科尔沁草原本身具有旅游资源优势,如果把霍林河矿区转变为旅游景区,所带来的综合收益或远大于挖煤收入,这或许是彻底“疗伤”的最好办法。
2012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低迷,同时煤炭产能严重过剩,在这种背景下保留霍林河矿区似乎不太划算。只有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向旅游等产业转型,才能避免继续挖煤带来的环境创伤,也才能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而不是留下“伤口”和“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