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梁頌恒及游蕙禎被指去年11月聯同數名議員助理試圖強闖立法會宣誓,致使五個保安員受傷。五人被控以“非法集結”及“強行進入”交替控罪,案件今于東區法院再提堂,各人庭上否認控罪。案件將于7月14日在東區法院預審。

控方將傳20證人
控方將傳召20名證人作供,有70分鐘長片段呈堂,但沒有警誡供詞。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由于東區法院的法庭較細小和設備不足,不排除案件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訊。
辯方一度以終審法院有與本案相似法律爭拗,要求押後答辯,但裁判官指看不見這些爭拗會對今天進行答辯有影響,拒絕二人的申請。

5名被告依次為梁頌恒(30歲)、游蕙禎(25歲)、楊禮康(24歲)、锺雪瑩(25歲)及張子龍(29歲)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5人于去年11月2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二樓立法會一號會議室外,集結在一起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出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撥性的行為,意圖致使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如此結集的人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借以上的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安寧。另一“強行進入”交替控罪則指,被告于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