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具有全面和最终解释权,当香港社会各方面对基本法的规定发生争议影响到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贯彻落实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责任及时对基本法作出解释,为香港的司法、行政等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为市民提供法律指引。
人大回应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解释等问题
2016-11-07
来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