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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就中國疫苗事件發聲被指“山寨” 回應:我們是真的!

2016-03-28
来源:第一財經日報

  三度回應中國疫苗事件的世界衛生組織(下稱“WHO”),近日遭遇尷尬。

  尷尬的起因是,WHO認為,未經適當保存或處理的疫苗,尤其是減毒活疫苗,如果疫苗瓶或者預充疫苗的注射器未損壞,不當儲存而導致疫苗發生污染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這一聲明遭到部分網絡媒體的質疑。部分網友認為,刊登WHO聲明的網站系仿冒的“山寨版”。

  那么,聲明到底是否為真?《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昨日就此求證了該組織的新聞發言人。“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有自己的官網,我們代表處就代表WHO,而且關于疫苗的信息就發布在我們的官網、官方微博、微信號上,都是真的。”WHO駐華代表處新聞官吳琳琳表示。

  “中國駐華代表處發布的信息,總部都是知曉并同意的。”一位WHO駐華代表處項目經理告訴記者。

  認識WHO

  “疫苗應該正確儲存和管理,否則將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須注意的是,不正確儲存或過期的疫苗幾乎不會引起毒性反應,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風險可能非常低。確切地說,若兒童接種了過期或不當儲存的疫苗,其面臨的風險在于缺乏對該疫苗所針對疾病的預防能力。”WHO在3月22日發布如此聲明。

  WHO同時稱,“不正確儲存或過期的疫苗幾乎不會引起毒性反應”。但是“無毒性反應”并不意味著無害,這種危害就是:如果疫苗由于過期或不當處理失去效力,兒童將缺乏疫苗所針對疾病的預防能力,可能在未來感染疾病,對其造成傷害。這種情況跟未接種疫苗的后果相似。

  WHO分為三個組織層級,即總部、區域辦事處和代表處。該組織總部在日內瓦,區域辦事處分為非洲區域、美洲區域、東南亞區域、歐洲區域、東地中海區域和西太平洋區域。中國屬于西太平洋區域,WHO在中國設有代表處。

  WHO西太平洋區域辦事處的英文全稱是WesternPacificRegionalOffice,簡稱WPRO。

  進入WHO中國代表處的最權威渠道是,點擊搜索網站認證的WHO官網,找到區域辦事處中的西太平洋區域官網,然后再點擊中國代表處鏈接。

  據WHO網站介紹,自1948年4月7日該組織成立伊始,中國就是其會員國,至今已有60多年歷史。

  擴大免疫是WHO的重大行動規劃之一。

  擴大免疫規劃(EPI)組在華的使命是支持中國政府通過及時免疫接種、有效監測和加強常規免疫規劃來防控疫苗可預防性疾病的工作。

  擴大免疫規劃組在華有三個重要目標:在全球消滅脊髓灰質炎并獲得認證前保持無脊髓灰質炎狀態;到2015年消除麻疹;到2012年,將5歲以下兒童慢性乙肝感染率降至2%以下。

  2012年6月,中國被正式證實已達到控制乙肝的區域目標,即,將幼兒的慢性乙肝感染率從7%以上降至2%以下。中國實際上已超額完成了任務,將感染率降至1%以下。

  2012年11月,中國被證實已消除了孕產婦和新生兒破傷風。

  認識疫苗

  回顧人類的發展歷史可以看出,人類無時無刻不在受到疾病的困擾,同時也始終沒有停止過與疾病的抗爭,很早就已經有了用免疫接種來治療疾病的方法,比如1796年,英國醫生第一次為病人接種牛痘疫苗。實踐表明,疫苗對一些傳染性疾病是目前最好的預防方式。

  所謂疫苗,WHO給出的定義是意圖通過刺激產生抗體對一種疾病形成免疫力的任何制劑。

  “疫苗分很多種類,有滅活、減毒、活疫苗等,但是它多由多肽類、人體血清蛋白以及維生素類、生理鹽水等組成,其中人體血清蛋白屬于保護劑,也有用氫氧化鋁作為佐劑。合格的疫苗是不含細菌的,在高溫下如果保持包裝不破壞,不會產生細菌污染。”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預防控制所原研究員杭長壽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他看來,疫苗成分中的蛋白質在高溫下會水解,水解之后變成小多肽、氨基酸之類,它們從生化反應的角度,無法變成有毒的物質,注射到人體也不會發生有毒的副反應。

  在山東“問題疫苗”事件發生后,不斷有專家和有關機構站出來對公眾進行科普,業內專家表示,他們最擔心的問題是,公眾的恐慌情緒會讓疫苗的實際作用遭到貶低,甚至被排斥。

  上海生物界的一位專家表示,正是由于疫苗的廣泛使用,20世紀60年代初,中國通過接種牛痘消滅了天花、2000年實現了無脊髓灰質炎目標、2012年消除了新生兒破傷風,控制了麻疹、白喉、百日咳、破傷風等疾病,顯著降低了兒童的乙肝感染率。國家免疫規劃創造了極大的經濟效益和持久的社會效益,在保障兒童健康、增加人均期望壽命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9年,全球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我國率先成功研發甲型H1N1流感疫苗,有效抑制了疫情擴散。

  顯然,正是由于疫苗對人類生命健康的貢獻,WHO為避免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發公眾的過度恐慌,三度作出回應。

  不能容忍不等于不接種

  “對于非法經營疫苗,一支都不能容忍。國家規定,疫苗必須在冷鏈條件下運輸儲存。脫離冷鏈條件進行運輸儲存,這就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這個行為本身是不可容忍的,是不能允許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化監管司司長李國慶3月24日表示。

  對“問題疫苗”不能容忍,不等于其他正常疫苗不能接種。

  李國慶對于公眾最關心的涉案疫苗脫離冷鏈運輸和儲存帶來的安全有效問題也作出了解釋。中國的任何一種疫苗在批準上市前,都實行嚴格的注冊審批制度,疫苗有效期的確定,都經過了長期穩定性試驗,而且這個長期有效性試驗按照有關技術的要求,穩定性試驗的要求至少要減掉6個月,才能作為它的有效期。假如一個藥物有效期是兩年的話,實際做穩定性的時間一定要超過兩年半,國家才給它定兩年。

  另外疫苗產品批準上市之后,每一批產品都要經過監管部門檢驗審核后簽發上市銷售,溫度比較敏感的一些疫苗,每批疫苗在出廠前企業都要進行挑戰試驗,即在極端條件下的熱穩定性試驗,根據不同的產品,在37℃高溫條件下放置1到4周的時間。如果儲存1到4周,質量不合格了,那這個疫苗就不能出廠。

  “長時間脫離冷鏈的疫苗的有效性,可能會受到一些影響。從一般規律上來講,安全性應該不會有大的影響,近五年,中國疾控中心、國家衛計委和食藥監總局設有國家疫苗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系統,通過系統報告來看,過去五年也未見異常,特別是山東、河南兩個省,報告數據也都在正常范圍內。”李國慶表示。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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