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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超龄子女1月可申来港

2015-11-28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周伟立报道:保安局昨日表示,内地当局将於明年1月18日起,接受新一轮香港居民在内地「超龄子女」,即其生父或母於1991年12月31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人士,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与在港亲生父母团聚,申请不设截止期限。

  内地公安部昨日公布有关安排,并已发布详细的申请手续,包括所需的资料文件,合资格超龄子女可按受理日期,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当局会按申请人在港生父或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时间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超龄子女来港定居申请,而且现正受理其生父或母在1987年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证的内地居民的申请。

  为回应港人及其内地超龄子女来港团聚的诉求,内地当局自2011年4月1日起,让香港居民在内地的合资格超龄子女,申请单程证来港,与亲生父母团聚。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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