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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涉迫13岁女与富二代性交

2015-11-11
来源:香港商報

  【香港商报网讯】法庭昨日审讯一宗令人咋舌的风化案,一名在内地出生、2003年与母亲移居香港的现年14岁女童,於去年5月至12月间,被40岁母亲教唆与一名富二代发生性行为,声称事后便可获一张信用卡的附属卡,女童的人生亦「将会变得较好」,又向女童称「迟早都要搞澫,早做迟做无分别,有钱唔赚真戆居」;其母39岁的同居男友更可与她练习。女童事后将事件告知社工而揭发事件。女童又指控母亲男友曾趁她睡觉时,掀其裙底及索吻;更扬言会在她16岁时强奸她。

  声称事后可获一张附属卡

  女童的40岁母亲昨於区域法院,以普通话承认企图促使年龄在21岁以下的女童与人非法性交罪,案件将於12日判刑,期间须还柙。母亲的39岁李姓同居男友则否认刑事恐吓及非礼两罪。

  女童在录影会面中称,去年12月10至11日,其母叫她与一名富二代性交,事后会得到一张附属卡,又指富二代是任职保安员及兼职补习老师的男友的学生。女童母亲又埋怨其外婆没有为她介绍男生,令她捱苦,所以女童应接受其安排,其男友亦可教她,与她练习,惟女童坚拒,并於12月11日回校后,在朋友陪同下见社工及报警。

  女童指母与男友当面交欢

  女童又透露,母亲去年5月结识其男友,8月迁入她们在深水桋丽阁恏住所。母亲男友经常对她说黄色笑话,在家中经常全身赤裸,女童感恶心,曾要求母亲叫其男友穿回裤子,惟母亲叫她不要多事。母亲又要求女童称呼其男友为「Daddy」,以凶狠眼神迫使女童被他亲吻额头及拖手。2人又多次在女童面前性交,女童曾走避至厨房,讲起时更面露尴尬。

  母男友涉掀其裙底及索吻

  去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间,3人到酒楼用膳时,女童称,母亲男友曾趁母亲走开时,向她表示她满16岁时,会强奸她。男友又趁女童睡觉时,掀她裙子,又称「比我锡啖,我比返100蚊你」。女童指,母亲男友曾表示自己留学法国,於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毕业,曾在美国强奸两个人,惟女童不知真伪。案件今续审。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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