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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留學生在韓墮胎被治死 捐器官救4人

2015-10-12
来源:观察者网

今年MERS期間的首爾大學醫院(資料圖)

  原標題:中國留學生在韓國墮胎被醫生治死 捐贈器官挽救4人性命

  今年1月,一名赴韓國留學的25歲中國女生在與韓籍男友交往的過程中意外懷孕,并在懷孕的第12周時接受了墮胎手術,但醫生的操作失誤致其陷入腦死亡狀態。據韓國《中央日報》今日(12日)最新消息,10月7日,這名中國女生吳元馨(化名)的母親將女兒送去火葬前,寫了一封親筆信,信中吳元馨的母親透露,造成女兒腦死亡的醫生和護士都已得到法律制裁。而因女兒幾乎無蘇醒的可能性,其父母在其腦死亡261天后,同意捐贈女兒器官。其心臟、肝和兩個腎臟將被捐贈,拯救4名韓國人和中國人生命。

  據韓聯社2月16日報道,今年1月,韓國首爾一所私立大學讀書的中國留學生在首爾某醫院接受墮胎手術后陷入昏迷狀態。

  報道說,懷孕三個月的中國女生在首爾惠化洞的某婦產科醫院接受了終止妊娠手術,術后被推到病房時突然停止呼吸,被緊急轉院至首爾大學醫院,后陷入腦死亡狀態。

  據悉,該女生2011年來到韓國,在首爾一所大學讀書,與一位和她同歲的韓國男朋友交往。手術4天后其父母趕來韓國,并向警方告發該婦產科醫院主治醫生和護士存在過失致傷的嫌疑。首爾大學醫院分析稱,該女生應該是在手術過程中被注射了過量的葡萄糖,但該婦產科醫院對此予以否認。首爾惠化警察局對該醫院進行了調查,掌握了診療記錄及手術記錄等資料,調查院方是否存在過失和其他違法行為。

  6月29日,韓國首爾警察廳以醫療過失致患者陷入腦死亡的罪名逮捕了該醫院院長。

  調查和審判涉事醫院和工作人員的過程對于女孩父母來說,無疑是漫長的。經過近三個月的等待,造成女孩死亡的相關人員也得到了法律制裁。據《中央日報》消息,9月10日,造成女孩醫療事故的醫院院長李某(43歲,女)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停止資格3年,緩期5年執行。助理護士李某(47歲,女)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并處以100萬韓元罰金(約合5500元人民幣——觀察者網注)。審判員說,“嚴重違反了業務注意事項,對被害者生命造成嚴重危害,偽造診療記錄等,犯罪性質惡劣”。

  盡管如此,女兒吳元馨卻依然無法醒來。當被醫療人員告知自己女兒醒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要不要考慮捐獻器官時,吳元馨的父母不得不痛苦地接受這一現實,并同意將女兒器官捐贈,拯救4名韓國人和中國人的生命,這也是首次有中國人(漢族)在韓國進行器官捐贈。

  10月7日將女兒送去火葬前,吳元馨的母親寫下一封催人淚下的親筆信,表達對女兒的思念和不舍,以及做出同意女兒器官捐贈這一艱難決定的痛苦過程。在這封親筆信的基礎上,韓國《中央日報》12日結合吳元馨的父母和首爾大學醫院有關人士的采訪內容,模擬吳元馨的口吻講述了事件過程。

  韓國《中央日報》刊載報道全文如下:

  (《中央日報》注:該新聞是10月7日將女兒送去火葬前,在元馨母親親筆信的基礎上寫成。中國留學生吳元馨的父母和首爾大學醫院有關人士的采訪內容為素材。)

  我心愛的女兒吳元馨(化名,25歲)!今天(10月7日)早上在京畿道高陽市首爾市立焚化院(碧蹄火葬場),在你被火葬前看你最后一眼,你靜靜地躺在棺材中,緊閉著雙眼,如果僅是熟睡了該有多好啊。最終還是不得不把你送去天國,可是不爭氣的媽媽卻什么都無法為你做。

  你腦死亡已經261天了。爸爸和我同意了將你的人工呼吸器摘除。你現在應該離開這令人厭煩的病床,開始漫長的旅程了吧。

  是今年1月19日吧?去年3月去韓國大學留學的你,在首爾惠化洞的某婦產科遭遇了醫療事故。你從小就特別喜歡韓國,去留學的時候多幸福啊……

  當媽媽看到才留學10個月就躺在首爾大學醫院應急重癥監護室里的你時,瞬間崩潰了。警察說,由于醫生給你進行過多的葡萄糖輸液導致你腦死亡。所幸已判定為醫療事故,過失責任明晰,把你變成這樣的醫療人員都受到了懲處。

  上月10日院長李某(43歲,女)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停止資格3年,緩期5年執行。助理護士李某(47歲,女)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并處以100萬韓元罰金。審判員說,“嚴重違反了業務注意事項,對被害者生命造成嚴重危害,偽造診療記錄等,犯罪性質惡劣”。

  到今年秋天年僅二十五歲的我的獨生女啊……之前你該有多痛苦啊?媽媽和爸爸無數次地祈禱,希望你能夠安然無事地蘇醒過來。我還夢見你天真地笑著跟我說,“媽,爸,我餓了”。

  但是時間無情。隨著時間的流逝,你的狀態越來越壞。醫療事故判決出來后,周圍也有人小心地提及了器官捐贈的事。

  當然一開始爸媽也氣憤地跳了起來,反駁道:“我女兒一定會堅強地蘇醒過來的,是誰在亂說器官捐贈的事?”

  但是東新教會的人和首爾大學醫院職員滿臉遺憾地告訴我們,“醫療人員說其實吳元馨蘇醒的可能性幾乎為零,要不要考慮下捐贈器官挽救下其他的生命?”

  這些對來到韓國的我們曾進行無私關照的恩人們,好不容易說出這番話,爸媽只答道會考慮一下的。

  但是大概在中秋一天前,爸爸提到,你在中國的時候曾經將賣菜老奶奶的蔬菜全部買下來帶回家的事。“老奶奶看起來太可憐了,所以把她剩下的菜都買回來了”,記得你是這么說的。然后爸爸說,“我們女兒總喜歡給予別人,估計她不會反對器官捐贈的”,并說道,不管捐不捐贈器官,火葬之后都是化成灰燼,既然如此,不如由我們女兒挽救其他人的生命后,再送走她。

  媽媽希望你有個美麗的結局,但還是不自覺點了頭。院方說,“這是首次有中國人(漢族)在韓國進行器官捐贈”。你的心臟、肝和兩個腎臟將被捐贈給別人,你將拯救四名韓國人和中國人,給他們新生。

  我親愛的女兒元馨啊!媽媽幾天前第一次去了首爾市內。之前媽媽只知道首爾就是你躺了261天的首爾大學醫院和重癥監護室以及醫院附近的東新教會。不同于寂靜的醫院,首爾市內很是喧鬧華麗。你在死亡線上徘徊,街道依舊繁榮。

  那天媽媽買了送你走時給你穿的衣服和鞋子,不是壽衣,而是適合女大學生穿的衣服,希望在你臨走時給你好好打扮下。你喜歡裙子還是褲子?去遠路短袖會冷吧?我淚流滿面地一遍遍挑選你最后要穿的衣服。

  想起昨夜艱難地結束了器官移植手術的你,媽媽的心沉了,還在手術室前嗚咽道,“為什么把媽媽叫來你卻不起來”。媽媽最后一次用臉挨了你美麗的臉龐、雙眼還有嘴唇。院方人員說,你躺了太長時間導致雙腳浮腫,媽媽買來的平跟鞋穿不上。所以皮鞋就放你腳下了,上路后如果腳痛就把鞋穿上。

  最后再給你的嘴里放一顆你喜歡的糖果,想著爸媽省著吃。我驕傲的女兒元馨!謝謝你今生做爸媽的女兒,希望你下輩子還做我們的孩子。好走,我們唯一的女兒……孩子,再見!

  (觀察者網綜合參考消息、國際在線、韓國《中央日報》等報道)

 

[责任编辑: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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