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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搗毀“地下錢莊” 銀行內鬼被揪出

2015-08-26
来源:人民網

   原標題:公安部部署多地破獲多起涉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案件

  地下錢莊:違法犯罪的重要資金轉移通道

  人民網北京8月25日電 (記者張洋)“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全球化時代,出國旅游不再新鮮事,跨國貿易也是屢見不鮮。可是,即便是互聯互通的世界,也要尊重各國的差異,比如貨幣,以及建立在貨幣之上的民商法律、金融制度、外匯政策。

  然而,偏偏有這樣一種犯罪,它試圖越過法律的底線,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從事非法買賣外匯、跨國(境)資金轉移或資金存儲借貸等業務。我們稱之為“地下錢莊”。

  據了解,地下錢莊的危害已經全面加深加重,金融、證券、涉稅、商貿、侵權偽劣等幾乎所有經濟犯罪均涉及地下錢莊,網絡賭博、電信詐騙、走私販毒甚至暴力恐怖、貪污腐敗等違法犯罪中,地下錢莊的“黑手”也屢見不鮮。

  日前,在公安部的統一部署下,多地公安機關破獲多起涉嫌地下錢莊的違法犯罪案件。其中,記者奔赴廣東、遼寧進行了采訪。

  一個案例告訴你什么是“地下錢莊”

  今年7月29日晚,正當張某某在遼寧丹東的家里對著電腦操作她的“業務”時,在外已埋伏多時的公安民警一擁而上,將她堵在了屋里。就在此時,家住沈陽的嫌疑人韓某某也在自家樓下被抓獲。

  這是遼寧警方的又一次集中“收網”行動,旨在依法嚴厲打擊一起涉嫌地下錢莊的違法犯罪。公安民警在丹東、沈陽兩個窩點現場查獲涉案銀行卡200余張,U盾130余個、電腦3臺、記賬簿10余本,涉案金額逾400億元人民幣。

  事實上,在抓捕之前,遼寧警方做了大量偵查工作。2014年11月6日,丹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接到公安部下發的一條通知,要求核查關于“張某等賬戶可疑交易的線索”。線索顯示,山東威海張某賬戶的一個交易對手為遼寧丹東的張某某,從2008年2月至2014年7月期間,二人銀行賬戶交易達6327筆,交易總額達13.34億余元。

  經核查發現,張某某的銀行賬戶有10多個,每個銀行賬戶都交易頻繁,交易總額特別巨大,交易對手眾多,涉及地域廣泛。“另一方面,張某某今年55歲,名下沒有公司、企業,曾在丹東登記為某電腦商行總經理,不過其公司營業執照早已被吊銷,張某某實為無業人員。她的丈夫個體承包網絡工程,兒子在韓國留學。種種跡象表明,張某某的資金流與她的身份不符。”遼寧省丹東市公安民警騰達說。

  丹東公安還發現了張某某的同伙韓某某,兩人每天晚上都和韓國的一名女子對賬,對話中只提資金數額,不涉及任何交易背景。由此,警方基本斷定張、韓二人正在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業務。

  張某某抓捕后,張、韓二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們的另一同伙是一名叫李某某的韓籍華人,現在韓國開設一家換錢所。每天,李某某在韓國收取、支付韓幣、美元等外匯,并給丹東的張某某或沈陽的韓某某打電話,收取或支付人民幣,每天晚上李某某都會和二人對賬。“為了掩人耳目,張某某用她的丈夫、兒子、姐姐、姐夫、侄女、外甥女等眾多親屬的身份,在各大銀行辦理了200余張銀行卡,供她和韓某某使用。”騰達說。

  對于張某某涉嫌的犯罪,專業用語稱為“跨境匯兌型地下錢莊”,指不法分子與境外人員相互勾結,協助他們進行跨境匯款、轉移資金活動。比如在張某某案件中,某境內客戶需要一定數額的韓幣,張某某首先會按照匯兌比率,在國內收取客戶相關數額的人民幣,然后聯系韓國的李某某,讓其將定額韓幣匯款至客戶指定的境外賬戶。張某某也會從中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手續費的比率往往比銀行低。

  犯罪活動呈現家族化、公司化特點,甚至出現銀行“內鬼”

  事實上,“跨境匯兌型地下錢莊”是最為普遍的一種犯罪形式。記者在廣東深圳、佛山采訪到類似案件,并且據警方介紹,該犯罪活動呈現家族化、公司化特點,甚至銀行等金融系統有“內鬼”。

  2012年8月,陳某將其位于廣東深圳寶安區的工業廠房出售,本欲將所得轉讓款6300余萬元匯至自己的香港賬戶。此時,一國有銀行深圳某支行行長沈某某以有外匯指標為由,說服陳某將匯款業務交給他處理。

  “我先后3次將款項在境內匯入沈某某指定的戶名為李紅菊的銀行賬戶。前兩次在香港開設的賬戶還能收到對應數額的港幣,第三次就少收了800萬人民幣的資金。雙方幾次交涉,沈某某又給了175萬元,之后就辭職逃匿了。”陳某某說。

  感覺被騙的陳某將沈某某訴至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法院。法院審查發現,沈某某涉嫌詐騙罪,將案件移交到寶安區公安分局。經偵查,一條涉及地下錢莊的案件線索浮出水面。

  “沈某某根本沒有運用外匯指標,而是通過地下錢莊,將這筆錢轉移出去。”深圳公安局寶安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曹啟南介紹,“我們還發現,李紅菊的賬戶收到款后短時間內向5個可疑賬號迅速轉移資金,該5個可疑賬號又各自向100多個賬號轉移資金。這種‘金字塔’式的資金轉移方式,基本斷定是從事非法買賣外匯業務的。”

  犯罪嫌疑人葉某某就是5大賬戶其中之一的實際控制者。她在接受訊問時承認,他從2006年開始就從事地下錢莊活動,在深圳尋找有外幣兌換需求的人,然后聯系下家,從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續費。

  與這一案件相關聯,深圳警方還在羅湖聯檢大樓發現一家忠記商店。這家店鋪的門臉不大,但“貨物”很復雜,在顧客的一來二往中,生意越做越大,干起了地下錢莊的買賣。其中,2013,嫌疑人陳某某在利用一份偽造合同騙取他人2億元投資款后,就向這家店鋪的指定賬戶轉賬8532萬元人民幣,以此兌換外幣、轉移資金。

  截至目前,本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凍結涉及18家商業銀行的涉案賬戶1087個,涉案金額達120多億元。據深圳公安局寶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劉明介紹,嫌疑人大部分以廣東潮汕籍為主,彼此之間多是親屬帶親屬、老鄉帶老鄉的關系。“忠記商鋪就是一家鄭姓人的,轉移資金的賬戶幾乎囊括家里所有人。”

  和遼寧丹東、廣東深圳不同,佛山案件呈現出“公司化”的特點。經佛山公安初步審查,2013年至今,以陳某某和譚某某為首的9名犯罪嫌疑人在佛山注冊登記16家公司,專門從事地下錢莊、編造及虛開發票、騙開承兌匯票等違法犯罪,涉案金額超過200億元。該犯罪團伙還私刻300多個公司公章,其中涉及諸多知名上市公司。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警方介紹,地下錢莊已成為一種職業化的非法買賣據點。他們有著固定的地點、客戶和穩定的資金來源,在“信任”的前提下,不少客戶都已經不再采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方式,而是通過電話敲定交易數量后,先將資金匯到地下錢莊,交易雙方根本就不需見面,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地下錢莊標榜‘誠信經營’的‘行規’,這是靠不住的。”曹啟南說,這種“信任”的重要前提是打算兌換外幣的匯款人必須先把錢打到地下錢莊的賬上。一旦后續某個環節發生問題,匯款人的錢款去向就很難查找,難免蒙受經濟損失。陳某某損失800多萬元就是例證。

  “地下錢莊本身涉嫌違法犯罪,一旦東窗事發,所有的交易賬戶都將因為涉案被凍結,那么曾經通過地下錢莊匯款賬戶的資金也將接受審查。”曹啟南說。

  犯罪活動影響國家外匯政策、擾亂證券、房地產等市場

  “地下錢莊在一定程度上行使了銀行的職能,但它們又比銀行快捷,并且讓客戶省下不少錢。”丹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王春學說,“在某種程度上說,地下錢莊妄圖成為一條非法的、隱藏的地下‘黑色金融命脈’。”

  記者了解到,除了“跨境匯兌型地下錢莊”,地下錢莊還有其他兩種表現形式:

  ——非法買賣外匯型地下錢莊,即不法分子在國內的外匯黑市進行低買高賣,從中賺取匯率差價。

  ——支付結算型地下錢莊。不法分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通過設立空殼公司,甚至離岸空殼公司,采取網銀轉賬等方式協助他人將對公賬戶非法轉移到對私賬戶,或者是套取現金。

  “當前,地下錢莊違法犯罪形勢嚴峻,危害全面加深加重。”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李明照介紹,涉案地區呈蔓延擴散態勢,目前全國所有省份均有發案,涉及外貿進出口、房地產、建筑、體育文化等各個社會經濟行業。作案手段日益復雜,特別是網上銀行、第三方支付等,使資金轉移非常迅速隱蔽。

  “本質上,這是一種服務型犯罪,特別是它不受政府監管、不問客戶身份的特點,容易滋生和助長其他犯罪,成為違法犯罪的重要資金轉移通道。”據李明照介紹,不少貪污賄賂犯罪分子通過地下錢莊,將贓款轉移到境外,從而得以“合法占有”,一些暴力恐怖分子也會通過地下錢莊為自身“輸血”,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地下錢莊還為走私販毒、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網絡賭博等犯罪活動提供資金轉移通道,使犯罪分子獲取、占有、揮霍犯罪所得的目的最終得逞,使國家和群眾的經濟損失挽回難度增大。

  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歐陽雄處長認為,由于地下錢莊的交易資金游離于國家正常的國際收支統計之外,形成巨大的資金“黑洞”,容易導致國際收支數據不能準確反映經濟生活的真實情況,影響有關部門對人民幣匯率的分析判斷,對國家外匯政策的調整。

  此外,從公安機關已經查處的案件看,不排除擾亂我國證券、房地產市場的可能。據了解,由于地下錢莊的交易資金量大且隱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查處某外資貿易公司涉嫌操縱股市犯罪案件中,就發現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錢莊,為該外資公司向境外轉移非法所得達數億元人民幣。

  “地下錢莊不僅僅是對國內社會的擾亂,也是國際社會的一個‘毒瘤’。”李明照說,地下錢莊絕非中國獨有,也不是現階段才出現的,它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呈現出“地下哈瓦拉”“地下匯款機制”等形態,但無論怎樣,國際社會都始終對其“零容忍”。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應通過正規渠道兌換、使用外幣

  記者了解到,自2015年4月以來,公安部多次部署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地下錢莊犯罪活動,已偵破案件71起,重大案件30余起,打掉窩點60多個,涉案人數160余人,涉案金額4300余億元。

  盡管如此,打擊此類犯罪,仍然困難重重。“首當其沖的是資金賬戶調查難。”李明照說,點多面廣、資金性質復雜是此類犯罪的顯著特點,還有很多是冒名開戶、人頭張戶,特別是多層級、跨地區、快速度的轉賬,給資金追查增添了難度。

  有力的打擊,還離不開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但是,還有些人認為地下錢莊的危害較小,并且很便利快捷,進而將其視為一種不錯的選擇。一旦事情敗露了,很多人又因為知法犯法,而不敢伸張,進一步導致此類案件的發現難。”

  無論如何,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此類犯罪的信心和決心始終沒有變,始終都是零容忍。8月24日,公安部再次部署開展打擊地下錢莊犯罪統一集中行動,要求各地集中力量,深挖痛打,依法嚴厲打擊此類犯罪活動。同時,警方提醒廣大群眾,通過地下錢莊轉移資金是違法犯罪,得不到法律保護,廣大群眾應通過正規渠道兌換、使用外幣。一旦發現線索,應積極舉報。

  “銀行作為資金交易的樞紐,應該承擔起重要的防范責任。”歐陽雄指出,一些銀行存在管理漏洞,如對交易主體不認真調查,對交易真實性不細致審核,對外匯收支與實際經營狀況背離、交易背景可疑、頻繁大額跨境收支等異常情況不報告,甚至個別銀行員工直接參與到地下錢莊的非法交易中,這實際上是對犯罪的縱容。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督促銀行落實‘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等業務要求,履行外匯收支真實性審核的職責,共同防范地下錢莊犯罪的滋長。”歐陽雄說。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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