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21日在北京表示,总的看,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於易发多发的态势。
陈正云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截至今年5月,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
在分析上述职务犯罪问题时,陈正云指出,“小官涉贪”明显,犯罪主体相对固定,呈现出职务低、发案率高“一低一高”的显著特徵。窝案串案严重,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成员之间等等相互勾结、团夥作案,“抱团”腐败,共同犯罪,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陈正云说,这一领域职务犯罪的查处,往往是突破一案,带出一串,端掉一窝。如安徽省芜湖市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串案占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总人数的84.52%。
“从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分析,发生案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体制制度不健全的因素,也有监督制约不力的问题,还有政策宣传不到位、法律意识欠缺等因素,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加大了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腐败犯罪的发生。”陈正云说。
鉴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
陈正云透露,将优先查办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