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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12名幼女被老師性侵

2015-07-13
来源:新京報

  在這個村里唯一的幼兒園,12名幼女被老師性侵。新京報

      寧夏靈武市秀水梁村算不上貧窮、閉塞的村莊:它距離靈武市及寧夏沿黃河城市帶核心區域的吳忠市,均只有半小時車程。有著金色窗欞的清真大寺在村口最顯眼位置,俯瞰著這個小村莊。很多房屋貼了瓷磚,在農村,這代表著體面和富裕。

  過去的一年中,12名幼女在村里的幼兒園被教師黃振辛性侵案發,其中11人為留守兒童。在100多戶人家的村莊中,這意味著十分之一的家庭受到傷害。

  事發之后,12個家庭面臨著心理創傷、村民議論帶來的二次傷害及艱難維權,“我早晚會搬離這里。”6月24日,受害女童的家長田超說。“我無數次想過,再也不回到這里。”

  (注:為了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文中對鄉鎮以及鄉鎮以下地名、受害女童及其家長姓名均做了化名處理)“壞爺爺”

  如果不是因為兩個女童之間的爭吵,以及田超果斷報警,性侵案的蓋子或許至今無法揭開。

  田超介紹,2014年4月18日傍晚,一位楊姓5歲女童與一位李姓6歲女童發生了口角,前者急了,“你跟老師親嘴,他還扒你褲子,我要告訴你媽媽。”

  李姓女童的母親就在旁邊,詢問孩子之后,她跑到田超家說起此事。

  她與田超的妻子關系親密,田超的女兒也在這所幼兒園就讀。

  田超的第一反應是不相信。“我們老師應該不太可能做出這種事。”被指控的教師黃振辛是田超上小學時的數學老師。2011年主動從高谷梁鄉的一所小學來到秀水梁幼兒園,是幼兒園唯一的老師。在田超的印象中,當年的黃振辛和學生丟沙包、撐橡皮筋,是一位和藹的老師。

  一直到事發前,田超非常尊重黃振辛,每次見面仍以老師相稱。

  問了女兒,田超的女兒田曉靜也有這樣的經歷。

  田超的妻子隨后走訪了至少4戶有女兒在這所幼兒園的人家,女孩子們都遭遇了類似經歷。

  憤怒的家長聚集在田超家中,有的家長提出“去打黃振辛一頓”。

  當晚9點左右,田超決定報警。隨后,田曉靜和一位6歲的馬姓女童被帶到村子所屬的張家莊鎮派出所做筆錄。

  次日也就是2014年4月19日早上9點,黃振辛因涉嫌強奸、猥褻兒童,被靈武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1月9日,案件在銀川中院開庭審理,黃振辛被控強奸罪、猥褻兒童罪。

  在受害女童的描述中,黃振辛和她們親嘴,把她們“放在沙發上,褲子脫掉,趴在我們身上。”

  據銀川市檢察院的起訴書,2014年2月至4月期間,黃振辛以修改作業為由,多次將3名幼女帶到辦公室,實施奸淫。

  2013年至2014年4月期間,黃振辛多次在辦公室、學校操場,對12名幼女實施猥褻行為。

  12名女童均為4至6歲的幼女。黃振辛多次實施性侵行為時,現場還有其他學生。

  案件庭審時,黃振辛稱他的行為:這些女孩子可愛,只是玩玩。

  12位受害女童的家長都請了律師。田曉靜的代理律師、廣西方園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暉介紹,所有女童的處女膜沒有破損,但出現外陰紅腫、戳傷、撕裂等狀況。

  秀水梁幼兒園是村子唯一的幼兒園,隸屬于高谷梁鄉幼兒園,案發時共有25名學生,其中13名女童。這起案件中,唯一幸免的女童是一名村干部的孫女。

  出生于1961年的黃振辛現年54歲,多位受害女童的家屬介紹,黃振辛高一米六左右,很胖,滿頭白發。兒女雙全,妻子也在家。

  事發后,孩子們將他稱為“那個很壞的爺爺”。

  被忽略的征兆

  現在回想起來,田超覺得,其實一切早有征兆。

  案發前的2013年,田超的女兒田曉靜總說下面疼。“女兒下體紅腫,像流過血,但又沒有流血”。他買了痱子粉給孩子涂抹,很快好起來,但過幾天又紅了。

  田曉靜還說不想上幼兒園,他買好吃的零食哄著。

  紅腫的病情和厭學的情緒,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年。那一年,僅痱子粉就用掉兩盒。

  其他孩子也出現類似征兆。

  楊森藍的女兒曾對他說,“爺爺對我很好,親我。”他以為這是老師喜歡女兒的方式。

  案發后,家長們反思,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孩子為什么沒有和本該最親近的父母說起此事。

  多名受訪家長稱,黃振辛通常會給孩子一個蘋果、5毛錢、1塊錢、或者買些零食;黃振辛還威脅孩子,不許告訴家長,不然會被開除。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與媒體發起的一項兒童性侵害調查顯示,恐嚇和零食成為施暴者性侵兒童的主要手段。

  與孩子缺乏交流、對孩子情緒及身體上的異常反應沒有足夠重視,也是家長們意識到的問題。

  留守兒童的概念是父母一方或者雙方外出務工,兒童自己留在農村。這起案件,12個受害女童中,11人為留守兒童。

  在家長錄下的視頻中,受害女孩出現做噩夢、自閉、發呆等狀況。新京報記者 周清樹 攝在家長錄下的視頻中,受害女孩出現做噩夢、自閉、發呆等狀況。新京報記者 周清樹 攝在田曉靜僅6個月大時,田超夫妻便外出打工。2008年至今,他們先后在寧夏石嘴山市、吳忠市、靈武市、銀川市以及內蒙古呼和浩特打工。

  田超說,與孩子的交流基本靠打電話。

  去年冬天,田超和妻子回家,6歲的女兒和4歲的兒子在院子里玩,“我喊他們過來,他們卻站著發呆。”

  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與媒體發起的兒童性侵害調查中,統計的40起案件中15起是關于農村留守兒童的,占到統計案件總數的近4成。

  除了外出打工,家長們并沒有更好的選擇。

  在秀水梁村,每人一畝半到兩畝土地,均種植玉米,一年只能種一季,畝產1400斤左右,每斤玉米1.1元左右。

  “每畝土地收入1500塊錢,扣除人工費、農具費、肥料費以及口糧等,所剩無幾。”

  做過村干部的馬丹迪說,村里的打工潮始于1996年左右,2000年后,成為普遍現象。村子有800人左右,除了在家養羊的人,村里基本見不到青壯年。

  打工收入成為秀水梁村的主要收入來源。也因此使得秀水梁相較周邊其他的農業村,更顯富裕。

  今年2月份,楊森藍離家到寧夏中衛市打工。其他家長也陸續再次外出打工。

  家長們覺得,孩子該做的身體檢查都做了,“而且,總要掙錢生活。”

  噩夢

  到派出所做筆錄后不久,田曉靜開始做噩夢。

  一天凌晨3點左右,田曉靜在睡著的狀態下不斷翻身,吵醒了田超。“她說胡話,但是聽不清說什么。”

  田超說,這種狀況持續了4個多月,深夜吵醒過他7、8次,“有一次還一直哭。”

  即使白天,田曉靜的狀況也令人擔憂。她長時間趴在沙發上,一動不動,瞪著大大的眼睛,眼神空洞。

  “孩子平常不是這樣的,”在田超的描述中,女兒性格活潑,貪玩。有一次,她和幾個男孩子去玉米地里玩,玉米長得太高,田超找了整整一個下午。

  “你說她膽子多大。村里人都說,你家丫頭像個男孩子。”

  在案發后,接替黃振辛成為幼兒園老師的車如芳也察覺到孩子的變化。

  車如芳發現,田曉靜現在性格脆弱,一旦用稍微帶批評的語氣跟她說話,她會哭。

  車如芳與田超是鄰居,“孩子以前總來我家玩,活潑好動,怎么說她都無所謂。”

  新京報記者采訪了6位家長,他們的孩子在案發后均出現做噩夢、厭學、自閉、發呆等狀況。

  長期關注兒童保護的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說,這是受到心理傷害兒童的典型外在表現。“被性侵后,孩子還會表現出對特定人群的恐懼,活潑的孩子變得安靜,安靜的孩子變得沉默。”

  “性侵害是對兒童最嚴重的傷害,陰影伴隨一生”,童小軍說,案發后就應該馬上進行心理治療。

  靈武市教育體育局局長王志勇說,事發后,教育部門、學校和鄉鎮,對受害女童及其家長做了心理輔導。靈武市對所有學校進行了一次排查,在全市針對教師開展了師德教育、普法教育,針對中小學生開辦了防性侵知識講座等專項培訓。

  今年3月份,靈武市教育局曾向該案代理律師吳暉做出一份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稱“對涉及的12名女童進行了6-13次心理輔導,效果良好。”

  但家長們均否認有人為孩子做過心理輔導。

  楊森藍自己花1800元錢,從銀川請了一位心理輔導老師為孩子輔導。這也是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的唯一一個給女童做過心理輔導的家庭。

  折中的調解

  案發至今一年多,田超和其他11個家庭就孩子轉學、追責以及賠償等問題多次找到靈武市政府及教育局。

  但轉學、賠償等問題,雙方一直沒有談成。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環節,12名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師除對黃振辛提起索賠外,還將靈武市政府、靈武市教育體育局、涉事學校及所在的鎮政府、村委會告上法庭,要求五被告向每位被害人連帶賠償各項損失共19萬余元。

  在法庭辯論中,上述五被告均承認被害人存在損害,但均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案件至今仍未宣判。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方面,法院也一直試圖對雙方進行調解。

  受害女童田曉靜代理律師吳暉透露,6月8日,他和其他幾位律師就調解問題再次與法院溝通,“法院說爭取每個家庭賠償5萬,我們同意了。但至今沒有結果。”

  “目前針對性侵幼女的賠償法律規定存在缺失,”吳暉說,如果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賠償,在幼女被性侵案件中,實際損失是很少的。

  該案的審判長曾向吳暉透露,如果此案判決,實際賠償可能只有1800元,因為一個家庭的實際損失只是體檢費、來往路費等。

  “但類似案件中,心理損失才是最大的一塊。”吳暉查了近年國內性侵幼女的判例,心理損失沒有實際判決的。均通過調解途徑解決賠償問題。

  長期關注婦女兒童權益的律師李瑩認為,從兒童利益最大化來說,選擇調解會好些。“這有助于降低兒童的心理影響,盡快回歸正常生活,也能讓受害者拿到更多的賠償。

  李瑩同時認為,在調解拿到賠償的同時,也會降低社會效益。比如一起典型性案例,如果通過有效判決明確學校等部門的責任劃分,對社會、公眾、其他地方的相關部門,會起到更大的警示、教育及防范作用。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在距離靈武市230公里的寧夏海原縣,今年初發生了一起性侵女童的事件:海原縣甜水鄉小學教師楊某,在給學生上課時,猥褻9名女學生。案件的刑事附帶民事部分最終通過調解達成和解。每個受侵害的幼女獲得數萬元賠償。這是一起從未被曝光過的案件,因為和解的條件之一是,家長不允許通過媒體擴大事件影響。該案代理律師及受害女童家長均拒絕了記者采訪。

  遠離村莊

  事發后,女童家長也變得敏感而脆弱。

  平常交際廣泛的受害女童家長馬丹迪現在基本不出門,他怕村民跟他提起這件事。

  受害女童家長車文秀陪孩子轉學到新學校,老師問,以前在哪里上學?車文秀很不愿意提及“秀水梁幼兒園。”她說,“說起學校名字我就難受。”

  即使回到村里,田超和其他家長現在也盡量不出去走動,村里的氛圍讓他們壓抑。

  一位村民曾當面指責田超:“你們拿孩子的身體去市政府鬧,是為了要錢。”

  有一次,馬丹迪的妻子走在村子里,村民正在議論:誰家的孩子受到的傷害重,誰家的輕一些。

  家長們想遠離村莊,包括讓孩子遠離。

  他們普遍選擇了盡量避免讓孩子和村里其他孩子玩,“小孩子在一起難免會說起來。”

  2014年4月案發至新學期的9月份,12位女童均沒有上學。2014年9月,新學期開學后,家長們選擇讓孩子在離村子較遠的地方讀書。

  12個女童中,目前有6名女童在黑土嶺小學就讀一年級,有3名女童在黑土嶺小學附設的幼兒園就讀。

  田超的母親考慮到田超夫妻仍要外出打工,為了方便照顧孩子,田曉靜仍然在秀水梁幼兒園就讀。

  馬丹迪和楊森藍將女兒送到了更遠的凳子溝鎮一所小學。他們專門租了一輛私家車,接送孩子上下學,“每天給私家車主40塊錢。”

  凳子溝鎮屬于吳忠市,非靈武市管轄區。馬丹迪和楊森藍不愿讓孩子在靈武市的學校上學。“這里的人都知道這件事,風言風語很多。”

  家長們更長遠的想法是搬離村莊。

  “我們的風俗習慣尤為看重這些,發生這種事情,對孩子和家庭的聲譽造成特別大的影響。”馬丹迪說, “我打算以后在吳忠市買房、生活,或者搬遷到內蒙古,或者更遠的地方。”

  6月23日上午近9點鐘,田曉靜的奶奶送她和弟弟去幼兒園,女孩低頭,眼睛里充滿對陌生人的好奇和警惕,背后的書包隨著走路節奏上下跳躍。

  距離田曉靜約百米的西南方向即是幼兒園,它在村子中間,是村里唯一一個飄揚著國旗的地方。

  西北日光強烈,風卷著旗子飄揚。細土黃沙,被風吹起,滿眼一片灰黃。

【給女兒的一封信】

  (以下內容,根據受害女童家長田超的采訪及口述整理,有適當的內容刪減和位置調整)孩子,爸爸想對你說

  親愛的孩子:

  沒有保護好你,我很內疚。

  我知道村里的學校教學質量不好,本來想過送你到黑土嶺鎮的學校讀書,但我和媽媽要出去打工,你在這里讀書,方便奶奶照顧,起碼你也能夠學會認識數字。

  沒想到發生了這種事。

  有一天,你躺在沙發上,躺了很久,不說話,我用手機偷拍照片,你都沒有發現。那段時間,你跟變了一個人似的,我看著很難受,但不知道該怎么辦。

  你的媽媽也很擔心你。

  有一次,你還是這么躺著。媽媽問你,不高興嗎?是因為那個老師嗎?我說了你媽媽,不允許她再提這件事情。

  慢慢就過去了,你會忘記這件事,都會好起來。

  你會好起來的。還記得去年9月份的一個星期六嗎?我帶你去黃河公園,坐過山車、碰碰車,你一直在笑。這才是你。是的,我以前都沒有帶你出來玩過。

  在黃河公園那天,我跟你說,以后會送你去一所有很多好玩的東西的學校。你至今已經問過我兩三次,什么時候送你去這樣的學校。

  我一直希望給你轉學,到一所教育條件更好的學校,有更多好玩的。

  但我現在沒有條件,只能給你買早餐奶、喜歡吃的零食、喜歡的漂亮衣服,還有你在電話里跟我說的“一把槍”和“車車”。請你理解。

  還有,我想以后帶你搬到吳忠市,就是有黃河公園的那個地方。我們再也不回秀水梁。

  你的爸爸 田超

  □新京報記者 周清樹 寧夏靈武市報道

   

[责任编辑:陈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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