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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去槓桿?

2015-02-06
来源:香港商報

  盧麒元

  此處所言槓桿,是指資金槓桿。資金槓桿(英語:Leverage 或 Gearing),一般是指負債與股東權益的作用關係。當投資收益高企時,應放大槓桿以增加股東權益;當投資收益銳減時,應收縮槓桿以保障股東權益。資金槓桿的效用是變動不居的,資金槓桿是存在邊際的,資金槓桿是存在風險的,資金槓桿的意義取決於商品市場變動和資金成本變動。終極而言,負債是需要用股東權益償付的。資金槓桿的使用,利弊相輔相成,必須嚴控風險。

  不能吞噬13億股東權益

  國家在工業化初期,各種商品和服務都供不應求,有序放大資金槓桿風險較低,可以放大槓桿比例以求得經濟高速增長。但是,在產能與需求平衡之後,甚至出現產能嚴重過剩之後,就必須嚴格控制資金槓桿的比例了。因為,負債是有成本的,負債利息高於盈利之後,槓桿就必然開始侵吞股東權益。國家的股東權益就是國民財富,當盈利不能覆蓋負債成本的那一刻起,不去槓桿就意味着開始廉價地轉讓國民財富了。就企業而言,股東權益耗盡,企業也就必須倒閉了。就國家而言,國有資產耗盡,政府也就必須破產了。

  市場人士評估數據顯示,我國政府、機構、居民之總負債可能高達GDP之322%。如果,你將GDP理解為營業額,你該如何理解超出營業額三倍的負債呢?如果,你計算出負債的利息成本,請問你的盈利能覆蓋負債成本嗎?如果,你知道你的生意正在賠錢,你仍然執意要借錢擴大生意,你一定是有生意以外的特殊原因。你可以明確告訴13億股東,你到底有什麼特殊原因嗎?就業之論極其荒謬,一萬億人民幣足以覆蓋兩千萬人就業,增加負債的數字早已經遠遠超過就業需求了。無論如何,用13億窮苦股東的巨大犧牲,去實現某種特殊目的,不僅僅是不道德的,甚至意味着嚴重犯罪(不僅違法而且違憲)。在2007年,我國已經出現產能嚴重過剩,與此同時我國資金槓桿已經越過風險底線。然而,8年過去了,我們仍然在增加資金槓桿。換言之,我們一直在吞噬13億股東的權益。試問,長此以往,能不危機嗎?

[责任编辑:郑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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