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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山西纪委书记李兆前任安监总局副局长

2014-10-11
来源: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官网

 

 
  李兆前
 
  据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官网“紫光阁”消息,10月10日下午,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陈存根到安全监管总局督查调研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主持座谈会,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赵惠令和副局长李兆前出席会议。这一消息显示,李兆前已调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
 
  以下为详文:
 
  陈存根同志到安全监管总局督查调研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
 
  10月10日下午,工委副书记陈存根到安全监管总局督查调研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主持座谈会,全面介绍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基本情况、重要举措、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并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建议。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赵惠令和副局长李兆前出席会议,办公厅、机关党委、驻总局监察局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陈存根同志和随行督查调研的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副书记吴海英、工委办公室第一副主任冯伟在听取情况介绍的同时,认真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并同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陈存根同志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批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反对“四风”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前,进行了百名党员干部问卷调查和个别党员干部访谈。
 
  简历:
 
  李兆前于1962年1月出生,山东胶州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入党,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兆前曾长期在高校学习、工作。1982年至2000年,他曾先后担任山东工业大学机械制造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机械工程系副主任、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等职。
 
  2000年6月,李兆前离开高校,被任命为山东省经贸委副主任,一年后出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年12月,李兆前升任山东省日照市委书记。
 
  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他继续担任山东省日照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1月,时年46岁的李兆前出任山东省副省长,三年后调任山西,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兆前还是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
[责任编辑:郭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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