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4

最高检:司法实践中有以权赎身花钱买刑

2014-08-26
来源:

   中国最高检: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 

  中新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董子畅)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26日在北京指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要求严惩减刑、假释中的司法腐败行为。
 
  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简称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张本才表示,减刑、假释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中的具体体现,对於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个别有钱人、有权人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现象,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制尊严和司法公信力。
 
  发布会上,最高检公布了江苏省通州监狱九监区原监区长施键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施键接受七监区原服刑罪犯张某某和徐某某的亲属的吃请,收受上述人员贿赂,弄虚作假,为上述二人报请行政奖励,并据此为上述二人报请减刑、假释。最终施键以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2727.1元上缴国库。
 
  张本才表示,规定对修改後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责予以明确和规范,同时针对人民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的新变化,对检察监督工作相应作出调整和明确。首次规范了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减刑、假释案件法庭的职责任务。并强调检察机关若发现不当减刑、假释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
 
  中国专项检察活动已建议将76个原厅级以上罪犯收监执行
 
  中新社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 董子畅)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张本才26日在北京透露,自3月20日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当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据张本才介绍,今年3月20日,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5个月来,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摸清了“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的人数,收监了一批罪犯,发现了一批违法线索,并查处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各地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纠,在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以及条件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检察意见。”张本才说,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最高检监所检察厅厅长袁其国指出,查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当中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办刑事执行中的司法腐败案件力度。2009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的比例以两位数增长,此次专项检察活动中共立案查处涉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案件105件120人,与往年相比有明显上升。(完)
[责任编辑:郭美红]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